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示》(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高品质石材加工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和硕县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园区,项目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86°55'25.234″,北纬42°16'50.779″。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7日(共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限内向以下建设单位反映,反映问题清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得到及时答复和反馈
联系人:周煜超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