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有限责任公司滴灌带生产线建设项目
******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新疆裕民县222省道至塔城8公里处东侧
建设内容:项目建设用地面积34391m2(51亩),总建筑面积8703.7m2,绿化面积4158m2,主要建设有生产车间、库房以及其他辅助配套设施。项目主要产品及规模为年生产滴灌带7500t,年生产再生颗粒5500t。项目新建滴灌带生产线20条、造粒生产线6条(再生颗粒用于项目滴灌带及外售)。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9日~2025年2月8日(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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