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二十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 E
************001)
一、招标条件
本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项目规模: 清水车(燃油7辆)污水车(燃油5辆、新能源2辆)垃圾车(燃油3辆、新能源2辆)气源车(燃油2辆)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
************001001
标段(包)名称: 乌鲁木齐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工程车辆工程采购项目二十标段(二次)标段一
招标范围: 清水车(燃油7辆)污水车(燃油5辆、新能源2辆)垃圾车(燃油3辆、新能源2辆)气源车(燃油2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3.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特种车辆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 3.3拟供车辆须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
******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以“信用中国”网站(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信息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3.投标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24年10月30日到 2024年11月06日
2.获取方式:请投标人于2024-10-30 10:00:00至2024-11-6 19:0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登记资料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银行出具的基本开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拟供货物须具有制造商授权书并加盖制造商公章(代理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者是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官网上已通告的设备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以及电子邮箱等)。 提示:投标人需在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网上完成注册和投标登记。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30 10:00:00至2024-11-6 19: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民航专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系统(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22日11:00
2.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11-22 11:00:00,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1:00
2.开标方式:线下
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5楼)
七、其他公告内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月具备发货条件,等待招标人发出供货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14天内运抵新疆乌鲁木齐机场。 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机场
八、监督部门
******管理局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迎宾路1341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金融大厦11楼招标一部 |
联 系 人:赵烜(异议联系人) |
联 系 人:叶哲、姚佳 |
电 话:******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10月30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附件: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