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第九师一七〇团庙尔沟改建屠宰场项目
建设单位:新疆百润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建设地址:新疆第九师庙尔沟镇170团省道221以南约1公里处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10月17日;
联系人:周总
联系电话:******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