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新建牛羊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有限公司承担了新建牛羊屠宰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中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建牛羊屠宰场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第八师142团,项目屠宰场中心地理坐标E85°24′16.047″,N44°26′2.193″,项目肉类精深加工、特色功能性食品加工区域中心地理坐标E85°24′21.918″,N44°25′59.489″
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2万头肉牛屠宰线,30万只肉羊屠宰线,新建冷库3000平方米,及其他配套环保设施,占地约40亩、新建牛羊肉深加工车间、蔬菜脱水加工车间、中草药加工车间、1栋保鲜库、2栋库房及相关配套设施。
总投资: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均为企业自筹。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链接:;
******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石河子市新安镇142团9小区
联系人:李新雷
联系电话:******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的单位和个人。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bcyxh/xxgk/255400/hjyxpjgzcygs/284162/index.html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工作人员以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工程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并可以索取和查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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