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强化扶贫资金监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公开透明,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度,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号)等文件要求,现将特克斯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2020年,特克斯县实际到位财政衔接补助到位资金共计16419.5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11975万元,自治区财政衔接资金3888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71.5万元,县本级及投入衔接资金385万元,分配实施项目33个。
截至目前,33个项目已完工,并投入使用,完成资金支付15985.7209万元,资金有效支付率97.36%,除项目质保金以外工程款和前期费均已100%支出。
监督单位:
县纪委监委 监督电话:******
******财政局: 监督电话:******
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督举报电话:12317
附件:特克斯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出和项目完成情况统计表
******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